关于发布《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分项资质认定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分项资质(以下称运维资质)认定工作,在已开展的运维资质试点认定工作基础上,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近期组织修订了运维资质认定实施办法和运维资质等级评定条件,现将修订完成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分项资质认定实施办法(2018修订版)》(见附件1)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分项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8修订版)》(见附件2)予以发布,自即日起施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分项资质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中电联信委〔2015〕2号)同时废止。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电子联合会资质办)近期将发布通知,明确2018年运维资质申报受理工作安排(含申报表格)等具体事宜。
有关单位对运维资质认定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电子联合会资质办联系。
电子联合会资质办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419室(邮政编码:100846)
联系电话:010-68208063
工作邮箱:sio@csi-s.org.cn
联 系 人:杨军 娜仁图雅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