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新申报、换证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以下称资质)的申报受理工作,经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电子联合会资质办)研究,现就2018年资质申报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批次

(一)新申报

一级资质受理1批新申报,二级资质受理2批新申报,三级和四级资质受理4批新申报。新申报各批次申报材料提交日期见附件1

(二)换证申报

到期换证各批次申报材料提交日期见附件2

二、评审依据

(一)《关于发布<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暂行)>的通知》 (中电联字〔20152)

(二)根据《关于停止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临时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中电联信资〔201710号)的有关要求,2018630日前,临时登记的项目管理人员,在资质评审中可视为符合经过登记的项目管理人员条件。

三、申报表格

新申报企业应填写《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V1.0版),换证申报企业应填写《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换证申报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V1.0版)。

申报企业可登录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www.csi-s.org.cn)下载相关表格。相关申报表填写的具体要求详见申报表填表须知和填表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按照规定的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安排好资质申报进度,与评审机构充分沟通,做好资质申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时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将按照规定的提交截止日期受理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年数据,应为2015年至2017年三年的相关数据(不含2018年第1批新申报三级、四级资质的企业,以及2018531日前到期申请换证的三级、四级资质企业)。

(三)评审机构须严格按照资质评审规范和评审机构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四)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认证中心作为见证评审实施单位,须对北京赛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两家评审机构承担的一级、二级资质的新申报、换证现场评审活动进行见证评审。

(五)申报企业及评审机构须严格遵守资质认定有关规定,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提供不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企业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将坚决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予以取消资质受理,降低资质等级,暂停或取消资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对社会进行公布,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对评审机构及评审人员不认真履行评审职责造成重大失误,以及参与、默许造假,索贿受贿等不法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评审人员警示、警告,或暂停、撤销评审人员资格的处分,涉及评审机构的将给予警告,或暂停、撤销评审机构证书等处罚。

(六)电子联合会资质办重申,我单位与任何咨询机构都没有授权或合作关系。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反对任何单位或人员以 “咨询”的名义,编造和提供虚假的资质申报材料,企图通过所谓“包装”的不正当手段通过资质认定。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再次提醒有关企业,凡收取高额费用并谎称有所谓“关系”可以保证通过资质认定的承诺均是欺骗行为。对于此类“咨询”服务,申报企业应保持高度警惕,并予以拒绝和抵制。

对帮助企业编造虚假申报材料且情节严重的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