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开创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新局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五周年之际,也是联合国确定的第18个“国际合作社日”到来之际,农业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部署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亲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的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迎来新的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始终坚持不懈地指导探索既符合我国国情特点,又适应国际合作社运动基本规律的农业合作社发展道路。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合作社发展的方向不断明确,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扶持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跟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配套实施的登记管理条例、示范章程、财务会计制度等法规相继实施,农户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要求加入合作社,这些都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强劲的支持和动力。五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蓬勃发展、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成为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力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培养新型现代职业农民的大学校,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润滑剂。
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深入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进入了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历史时期,合作社发展既有难得的重大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上仍然处于初期阶段。合作社总量虽然不少,但入社农户的比例还很低,与欧美日韩等农业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带动农户能力亟待增强;农业各产业之间合作社发展不平衡,各产业内部的品种结构之间也存在不平衡现象。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丰富农产品市场供应、稳物价惠民生,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等,都需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毫不动摇地引导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道路还十分漫长,肩负的责任还十分繁重,迫切需要我们以更长远的目光、更开放的胸襟、更有效的举措推动中国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农业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落实扶持措施,增强服务意识,强化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合作社发展。